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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性骨質疏鬆症診治指南2.

?選擇性雌激素受體調節劑(SERMs):有效抑制破骨細胞活性,降低骨轉換至婦女絕經前水準。大樣本的隨機雙盲對照臨床試驗研究證據表明每日一片雷諾昔芬(Raloxifene,60mg),能阻止骨丟失,增加骨密度,明顯降低椎體骨折發生率,是預防和治療絕經後骨質疏鬆症的有效藥物。該藥只用於女性患者,其特點是選擇性地作用於雌激素的靶器官,對乳房和子宮內膜無不良作用,能降低雌激素受體陽性浸潤性乳癌的發生率,不增加子宮內膜增生及子宮內膜癌的危險。對血脂有調節作用。少數患者服藥期間會出現潮熱和下肢痙攣症狀。潮熱症狀嚴重的圍絕經期婦女暫時不宜用。國外研究顯示該藥輕度增加靜脈栓塞的危險性,故有靜脈栓塞病史及有血栓傾向者如長期臥床和久坐期間禁用。?雌激素類:此類藥物只能用於女性患者。雌激素類藥物能抑制骨轉換阻止骨丟失。臨床研究已充分證明雌激素或雌孕激素補充療法(ERT或HRT)能降低骨質疏鬆性骨折的發生危險,是防治絕經後骨質疏鬆的有效措施。基於對激素補充治療利與弊的全面評估,建議激素補充治療遵循以下原則:適應證:有絕經期症狀(潮熱、出汗等)及(或)骨質疏鬆症及(或)骨質疏鬆危險因素的婦女,尤其提倡絕經早期開始用收益更大風險更小。禁忌證:雌激素依賴性腫瘤(乳腺癌、子宮內膜癌)、血栓性疾病、不明原因陰道出血及活動性肝病和結締組織病為絕對禁忌證。子宮肌瘤、子宮內膜異位症、有乳腺癌家族史、膽囊疾病和垂體泌乳素瘤者慎用。有子宮者應用雌激素時應配合適當劑量的孕激素製劑,以對抗雌激素對子宮內膜的刺激,已行子宮切除的婦女應只用雌激素,不加孕激素。激素治療的方案、劑量、製劑選擇及治療期限等應根據患者情況個體化。應用最低有效劑量。堅持定期隨訪和安全性監測(尤其是乳腺和子宮)。是否繼續用藥應根據每位婦女的特點每年進行利弊評估。

  (2)促進骨形成藥物:甲狀旁腺激素(PTH):隨機雙盲對照試驗證實,小劑量rhPTH(1-34)有促進骨形成的作用,能有效地治療絕經後嚴重骨質疏鬆,增加骨密度,降低椎體和非椎體骨折發生的危險,因此適用於嚴重骨質疏鬆症患者。一定要在專業醫師指導下應用。治療時間不宜超過2年。一般劑量是20ug/d,肌肉注射,用藥期間要監測血鈣水準,防止高鈣血症的發生。

  (3)其他藥物:?活性維生素D:適當劑量的活性維生素D能促進骨形成和礦化,並抑制骨吸收。有研究表明,活性維生素D對增加骨密度有益,能增加老年人肌肉力量和平衡能力,降低跌倒的危險,進而降低骨折風險。老年人更適宜選用活性維生素D,它包括1α-羥維生素D(α-骨化醇)和1,25-雙羥維生素D(骨化三醇)兩種,前者在肝功能正常時才有效,後者不受肝、腎功能的影響。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並定期監測血鈣和尿鈣水準。骨化三醇劑量為0.25~0.5ug/d;α-骨化醇為0.25~0.75 ug/d。在治療骨質疏鬆症時,可與其它抗骨質疏鬆藥物聯合應用。?中藥:經臨床證明有效的中成藥如強骨膠囊亦可按病情選用。?植物雌激素:尚無有力的臨床證據表明目前的植物雌激素製劑對治療骨質疏鬆有效。

  (4)骨密度測定臨床指征:?女性65歲以上和男性70歲以上,無其他骨質疏鬆危險因素;?女性65歲以下和男性70歲以下,有一個或多個骨質疏鬆危險因素;?有脆性骨折史或(和)脆性骨折家族史的男、女成年人;?各種原因引起的性激素水準低下的男、女成年人;?X線攝片已有骨質疏鬆改變者;?接受骨質疏鬆治療進行療效監測者;?有影響骨礦代謝的疾病和藥物史(可參考有關章節)。

  3、骨質疏鬆症的其他評估(篩查)方法

  (1)定量超聲測定法(QUS):對骨質疏鬆的診斷也有參考價值,目前尚無統一的診斷標準。在預測骨折的風險性時有類似於DXA的效果,且經濟、方便,更適合用於篩查,尤其適用於孕婦和兒童。但監測藥物治療反應尚不能替代對腰椎和髖部骨量(骨礦含量)的直接測定。

  (2)X線攝片法:可觀察骨組織的形態結構,是對骨質疏鬆所致各種骨折進行定性和定位診斷的一種較好的方法,也是一種將骨質疏鬆與其他疾病進行鑒別的方法。常用攝片部位包括椎體、髖部、腕部、掌骨、跟骨和管狀骨等。受多種技術因素影響,用X線攝片法診斷骨質疏鬆的敏感性和準確性較低,只有當骨量下降30%才可以在X線攝片中顯現出來,故對早期診斷的意義不大。由於骨質疏鬆症患者常缺乏明顯症狀,所以很多人是在體檢或因其他目的攝片時才被發現,如椎體骨折。如果腰痛加重、身高明顯縮短時,應該進行椎體X線攝片。

  4、實驗室檢查

  (1)根據鑒別診斷需要可選擇檢測血、尿常規,肝、腎功能,血糖、鈣、磷、鹼性磷酸?、性激素、25(OH)D和甲狀旁腺激素等。

  (2)根據病情的監測、藥物選擇及療效觀察和鑒別診斷需要,有條件的單位可分別選擇下列骨代謝和骨轉換的指標(包括骨形成和骨吸收指標)。這類指標有助於骨轉換的分型、骨丟失速率及老年婦女骨折的風險性評估、病情進展和干預措施的選擇和評估。臨床常用檢測指標:血清鈣、磷、25-羥維生素D和1,25-雙羥維生素D。骨形成指標:血清鹼性磷酸?(ALP),骨鈣素(OC)、骨源性鹼性磷酸?(BALP),l型前膠原C端?(PICP)、N端?(PINP);骨吸收指標:空腹2小時的尿鈣/肌酐比值,或血漿抗酒石酸酸性磷酸?(TPACP)及l型膠原C端?(S-CTX),尿?啶?(Pyr)和去氧?啶?(d-Pyr),尿I型膠原C端?(U-CTX)和N端?(U-NTX)等。四、預防及治療 一旦發生骨質疏鬆性骨折,生活品質下降,出現各種併發症,可致殘或致死,因此骨質疏鬆症的預防比治療更為現實和重要。況且,骨質疏鬆症是可以預防的。 骨質疏鬆症初級預防的對象是未發生過骨折但有骨質疏鬆症危險因素,或已有骨量減少(-2.5

  骨質疏鬆症的預防和治療策略包括:

  1、基礎措施:(1)調整生活方式:富含鈣、低鹽和適量蛋白質的均衡膳食。注意適當戶外活動,有助於骨健康的體育鍛煉和康復治療。避免嗜煙、酗酒和慎用影響骨代謝的藥物等。採取防止跌倒的各種措施:如注意是否有增加跌倒危險的疾病和藥物,加強自身和環境的保護措施(包括各種關節保護器)等。 (2)骨健康基本補充劑:?鈣劑:我國營養學會制定成人每日鈣攝入推薦量800mg(元素鈣量)是獲得理想骨峰值,維護骨骼健康的適宜劑量,如果飲食中鈣供給不足可選用鈣劑補充,絕經後婦女和老年人每日鈣攝入推薦量為1,000mg。我國老年人平均每日從飲食中獲鈣約400 mg,故平均每日應補充的元素鈣量為500~600 mg。鈣攝入可減緩骨的丟失,改善骨礦化。用於治療骨質疏鬆症時,應與其它藥物聯合使用。目前尚無充分證據表明單純補鈣可以替代其他抗骨質疏鬆藥物治療。鈣劑選擇要考慮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維生素D:有利於鈣在胃腸道的吸收。維生素D缺乏可導致繼發性甲狀旁腺功能亢進,增加骨的吸收,從而引起或加重骨質疏鬆。成年人推薦劑量為200單位(5ug)/d,老年人因缺乏日照以及攝入和吸收障礙常有維生素D缺乏,故推薦劑量為400~800IU(10~20ug)/d。有研究表明補充維生素D能增加老年人肌肉力量和平衡能力,因此降低了跌倒的危險,進而降低骨折風險。維生素D用於治療骨質疏鬆症時,應與其它藥物聯合使用。臨床應用時應注意個體差異和安全性,定期監測血鈣和尿鈣,酌情調整劑量。

  2、藥物治療:適應證:已有骨質疏鬆症(T?-2.5)或已發生過脆性骨折;或已有骨量減少

  (2)促進骨形成藥物:甲狀旁腺激素(PTH):隨機雙盲對照試驗證實,小劑量rhPTH(1-34)有促進骨形成的作用,能有效地治療絕經後嚴重骨質疏鬆,增加骨密度,降低椎體和非椎體骨折發生的危險,因此適用於嚴重骨質疏鬆症患者。一定要在專業醫師指導下應用。治療時間不宜超過2年。一般劑量是20ug/d,肌肉注射,用藥期間要監測血鈣水準,防止高鈣血症的發生。

  (3)其他藥物:?活性維生素D:適當劑量的活性維生素D能促進骨形成和礦化,並抑制骨吸收。有研究表明,活性維生素D對增加骨密度有益,能增加老年人肌肉力量和平衡能力,降低跌倒的危險,進而降低骨折風險。老年人更適宜選用活性維生素D,它包括1α-羥維生素D(α-骨化醇)和1,25-雙羥維生素D(骨化三醇)兩種,前者在肝功能正常時才有效,後者不受肝、腎功能的影響。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並定期監測血鈣和尿鈣水準。骨化三醇劑量為0.25~0.5ug/d;α-骨化醇為0.25~0.75 ug/d。在治療骨質疏鬆症時,可與其它抗骨質疏鬆藥物聯合應用。?中藥:經臨床證明有效的中成藥如強骨膠囊亦可按病情選用。?植物雌激素:尚無有力的臨床證據表明目前的植物雌激素製劑對治療骨質疏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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